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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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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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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1: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咨询投诉反映或直接与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方式:0469-4382008

地址:岭东区东矿路1号

邮编:155120

电子邮箱:ldqrsj@126.com

一、概述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岭东区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责任制,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作用,积极推进人社工作的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了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双鸭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请事项、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等情况。二是通过宣传单、海报等,公开了劳动法律、法规等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来,区人社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咨询投诉情况。2025年没有咨询投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人社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情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更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不断增强公开的实效性,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条款,按照责权对等的原则,明确了领导干部在政务信息公开各个环节中的责任,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可在“神奇北大荒,魅力双鸭山”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县区导航” 岭东区人民政府网页上查阅人社局工作职能信息。网址:双鸭山岭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ysld.gov.cn/。政务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视岭东公开(微信号:weishilingdong)。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改进举措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公开信息,逐步拓展宣传渠道

本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辖区居民对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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