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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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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东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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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09:09

岭东区统计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全面总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sysld. gov.cn) 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岭东区统计局联系(地址: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227,邮编: 155120,电话:0469-2605088,电子邮箱:ldqt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及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有效夯实基层统计数据,多举措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打牢依法治统的根基,精心组织,全面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坚持依法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2024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积极回复社会关切,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区统计局设立了专人负责机制。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指定专人对收集、整理、发布、更新消息负总责,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报送素材。专人接待上门索要统计数据和统计材料的单位和人员,为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

(三)强化数据审核把关,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突出数据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一致

(四)加强运行管理,推进平台建设。依托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逐项对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积极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热点回应等服务。

(五)加强工作责任监督,事事有落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区统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各专业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有计划有安排,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中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项目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证后申请内容人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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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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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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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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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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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总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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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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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政府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主要问题: 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管理制度还需要进步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别是统计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统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指导,推进政务信息化公开,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认真总结学习先进地区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切实增强统计数据解读的影响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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