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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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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行政规章,制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民政局业务主管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长胜乡行政区划代码变更确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五)宣传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内设机构
双鸭山市岭东区民政局,不设置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领导
丁卓异 局 长
刘 晨 副局长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民生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40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