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黑财指(农)〔2022〕12号)精神,下达给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9万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1年12月03日收到黑财指(农)﹝2022﹞1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9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长胜乡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15.81万元,建设地点为宏强村、团山村、东风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15.81万元。
长胜乡温室大棚项目计划投资:94.5万元,建设地点:东兴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4.5万元。
长胜乡鲜食玉米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资:303.5万元,建设地点为宏强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03.5万元。
长胜乡大型农机购置项目计划投资:50万元,建设地点为新翼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
项目管理费:15.19万元,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9万元, 落实项目管理费15.19万元。
三、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2年12月24日——2022年01月02日。
四、公示公告其他内容
监督举报电话:13329338678 12317
联系人:邱长林
受理单位: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岭东区博爱园综合办公区
附件:第一批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