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9号)精神,下达给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9万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安排项目4个,其中产业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2个,其他项目1个。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3年12月4日收到黑财指(农)﹝2024﹞19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9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双鸭山市岭东区乡村振兴采购草光互补分散式光伏组件租赁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地点为长胜乡,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90万元。
团山村 乡间公路桥,计划投资:90万元,建设地点:团山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7万元。
长胜乡城乡环境治理设备项目,计划投资:361万元,建设地点:宏强村、东升村、新翼村、团山村、东风村、立新村、东风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5万元。
项目管理费:29万元,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中央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不超过1%、省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万元。
以上项目经行业部门论证通过。
三、安排时间:2024年2月1日。
四、公示公告其他内容
受理部门: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15765155717,12317
通讯地址:岭东区博爱园
附件:(终稿)2024年岭东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备案表
注:后续资金使用调整详见http://www.sysld.gov.cn/ld/161/202412/c07_2185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