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4号)精神,下达给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万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3年5月12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19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东兴村棚室智能温控调节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109.680238万元,建设地点为东兴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4.640119万元。
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团山村边沟建设工程计划投资:93.744048万元,建设地点为团山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37200万元。
(注:第二批项目使用资金含第一批剩余资金)
三、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2日。
四、公示公告其他内容
监督举报电话:13329338678 12317
联系人:邱长林
受理单位: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岭东区博爱园综合办公区
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4号)含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