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syszwgknew-21701
- 分类:法治政府报告
- 发布机构: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 发文日期:1638642624000
- 名称: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文号:
- 主 题 词:法治政府报告
- 时效:
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岭东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岭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任务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岭东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推进。
(二)不断健全政府职能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和全省标准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重新梳理网上办理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平台,目前,已完成431项服务事项认领、复用、维护工作,其中有421项可实现网上办理,网办率达97.68%,所事项均为“最多跑一次”或“零跑动”。19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有190项可实现网上办理,网办率达97.94%,即办件事项为104项,占比为53.61%。办理时限原法定总时限9620天,压缩了7287天,压缩比例为75.75%;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原法定总时限3930天,压缩了3162天,压缩比例为80.46%。有303项政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完成了30件“一件事”集成工作。
二是不断提升群众便利度。将全区43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生成了“二维码”,制作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二维码”墙,在政务大厅公开。居民只需微信“扫一扫”所需办理业务的二维码,就能轻松获取的每个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材料目录、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及各类材料格式的示范样本等全部信息。做到提前家中备好材料,最大程度的节省现场办理时间。同时还会实现不见面办理,网上办理等等,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制发了《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东政办发〔2021〕7号),推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单位参照市级各部门做法,对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进行报送,经审核后,我区共保留证明事项9项,并组织编制了《岭东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公示。
四是深入开展“信用+”实践活动。制定了《关于推行“信易批”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区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推行“信易批”服务机制,加强承诺制审批和信用监管,强化“审管衔接”,建立“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信用奖惩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审批服务信用的惠民便企。目前,梳理出32项适于实行信用承诺制的事项,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是推进政务服务领域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保留老年人习惯的传统支付结算方式,要求缴费窗口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不得拒收现金。对于具备智能手机支付条件且有电子支付意愿的老年人等群体,由工作人员提供电子支付指导服务,并帮助其完成电子支付。配备引导人员,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人工咨询、指引、帮缴代缴、政策解答、协助填表、复印打印、全程帮办、代办等服务。设置“敬老专座”、老年人休息区、无障碍卫生间,配备轮椅、放大镜、老花镜、饮用水、充电器、急救药品、防疫口罩、雨伞等便民物品,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等群体办事体验。
六是进一步加大“信易贷”“码上诚信”宣传推广力度。为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多次带领营商局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走进辖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向经营者耐心地介绍“信易贷”“码上诚信”的功能和优势,现场指导经营者主动申报,完成注册。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详细讲解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等操作流程。截至目前,已有51家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动向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申报企业基本信用信息、自主承诺信息等信息,申请赋码。积极引导本地215家中小微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申请融资22笔,资金7100万元。授信成功3笔,资金1616.9万元。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我区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先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制发程序执行,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审核,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
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贯彻落实我区各项改革任务部署、要求,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区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了《岭东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岭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双东司发〔2021〕54号),对2021年9月1日前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与“放管服”改革决定不一致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共保留文件8件、废止文件18件。并对清理结果进行公示。
(四)坚持科学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为规范政府权力依法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区重大资金使用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都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涉诉行政案件及各类合同等涉法事务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2021年法律顾问对我区28项合同协议开展了合法性审核,提出法治审核意见建议37条,被采纳率为97%,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资格考试工作,制发了《岭东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岭东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双东司发〔2021〕40号)全区各单位共23人参加考试,通过率达95.6%;并按照要求,开展了我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办理发放工作,严格根据要求筛选出我区符合申领的执法人员,经筛选,我区符合申领执法证件共57人,并完成了电子执法证发放工作。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制发了《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东司发〔2021〕3号),围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是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情况,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对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煤管局、区民政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充分了解各执法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要求各执法单位落实整改,并形成报告。
三是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加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各行政执法部门排查安全隐患440余条,行政处罚8次,罚款14万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调整了区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防指挥部等组成人员,细化了部门责任分工。印发转发防汛、抗旱、防火、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相关文件60余份,督促各相关部门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20余个,落实不同时期防范措施,有效地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是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规划、选址、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区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已完成,设有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给排水设备、临时救助等五大类应急救援物资共86种。组织开展了2021“龙威”防山洪应急演练,有效地提升了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预警报告、应急响应、转移安置、秩序维护和医疗救护等处置能力。完成了岭东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调查、质检等相关工作,收集了普查数据成果,进行数据汇交审核并推广运用。同时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手册1万3000份,增强了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推动了全民避灾自救互救技能的普及。
(七)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维护和谐稳定喜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区、乡(办事处)、村(社区)三级调解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00起,100多人次,调解涉企案件37件,成功37件,调解成功率100%,极大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非诉中心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调解矛盾纠纷46件,调解成功率100%,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332万元。
二是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制发了《中共岭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东法办发〔2021〕4号),参照《市级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市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制定出我区的行政裁决事项共1项,并编制了《区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向社会公布。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区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沟通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指派律师、分析案情、协调法院、追踪案件进展等工作,保证应诉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涉及我区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案件5件,其中2件民事案件经过多方调解,现已撤诉。全年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做好复议相关工作报送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督办室工作要求,就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工作进行部门责任分工划分,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按季度督促各部门报送负责任务的进展情况,分别于年中和年末报送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此次督查,进一步促进了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了政令畅通,提高了各部门行政效能。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发了《岭东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岭东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东司发〔2021〕45号),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已办结的所有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简易程序的除外)进行全面评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报送行政执法案卷9份,其中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9份,行政许可案卷0份。经过全面评查,筛选出优秀卷1本,不合格卷0本。并形成报告。
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区政府及各部门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相关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09条,时政新闻发布信息305条,通知公告发布信息88条,部门信息发布信息85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88条,其余信息143条。回复12条网民咨询的相关问题,网络问政平台接收回复信息40余条信息。同时做好监测舆情信息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组织各单位(部门)开展政务诚信承诺,并通过信用双鸭山平台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依据《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2020版)》(黑诚信发〔2020〕1号)《双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双环组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对照目录清单,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双鸭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单位信用信息做到“依法依规归集、应归集尽归集”,目前已完成20000余条数据归集。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开展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录入工作,我区通过执法考试并符合申领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57人,已完成将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等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同时推行电子执法证注册发放工作。执法人员下载“黑龙江省行政执法”APP注册后,即可显示电子执法证,开展执法活动。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待市级《方案》出台后,我区将及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落实方案,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同时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今年我区申报了单项示范项目--人民调解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执法部门法治队伍力量不足,法治人才紧缺,部分执法单位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二是存在政务服务设备不完备,有时“双公示”信息录入不及时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均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实各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待市级《方案》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落实方案。同时制定《任务举措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积极组织落实。
(二)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按照市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适应我区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
(三)持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系统建设。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建设好“好差评”“一件事”“一窗受理”等政务服务相关应用系统。同时增强“双公示”信息录入及时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五)继续做好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标准化建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到基层,有力推进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向纵深发展。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