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syszwgknew-23391
- 分类:就业稳岗
- 发布机构: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 发文日期:1670541694000
- 名称: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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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就业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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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09 15:21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黑人设规【2019】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看原件,不收复印件)。
2、一张二寸蓝底照片。
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所管辖的乡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即可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