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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到位下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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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到位下拨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09:34
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6号)精神,下达给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万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安排项目2个,其中产业项目1个,其他项目1个。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4年5月28日收到黑财指(农)〔2024〕16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岭东区食品加工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95.27万元,建设地点为长胜乡,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8.41万元。
项目管理费:1.73万元,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中央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不超过1%、省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0.59万元。
以上项目经行业部门论证通过。
三、安排时间:2024年7月3日。
四、公示公告其他内容
受理部门: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15765155717,12317
通讯地址:岭东区东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