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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
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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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
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0 15:30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岭东区、宝清县等多个县区存在随意倾倒堆存建筑垃圾问题。(岭东区建龙钢铁厂区外、宝山区跃进街道宝一路等9处)
二、整改目标:将岭东区1处随意堆存的建筑垃圾清运至临时堆放场,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巡查执法,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措施:1.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堆存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将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2.加强巡查执法,针对容易出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重点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管理的认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建龙钢铁厂区外堆存建筑垃圾来源为时代路等2条公路修路施工导致。目前已完成该处点位建筑垃圾清运,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13555444013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兴东大道8号城建大楼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岭东区委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