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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岭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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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岭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政策解读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岭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双鸭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预案》总体框架由总则、正文、附则组成。
总则:概述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正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区防减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划分了区防减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第二部分是灾害救助准备。第三部分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指导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会商核定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第四部分是区级应急响应。明确划分了各级应急响应的相应标准,以及启动各级应急响应后开展灾情研判、指导开展救灾、汇总统计灾情、下拨救灾款物、投入救灾力量、安置受灾群众、恢复受灾地区秩序、报告工作情况等响应措施。第五部分是灾后救助。指导启动预案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方面工作。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八个方面。
附则:对《预案》的术语进行了解释,设置了责任与奖惩措施,预案管理和参照情形,规定了《预案》的实施时间以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