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syszwgknew-21519
- 分类:双东政办
- 发布机构: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 发文日期:1635731417000
- 名称:关于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结果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双东政办
- 时效:
关于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17:5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经梳理审查,本辖区区属单位及驻区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资格清理情况如下:
原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30)个,法定行政机关(19)个、其中派出机构(7)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0)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单位(7)个。
经清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28)个,法定行政机关(24)个、其中派出机构(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单位(3)个。分别为:
法定行政机关
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岭东区财政局、岭东区民政局、岭东区审计局、岭东区统计局、岭东区司法局、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岭东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岭东区卫生健康局、岭东区应急管理局、岭东区档案局、岭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岭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岭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岭东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岭东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岭东区经济合作促进局、长胜乡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西山街道办事处、中山街道办事处。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岭东消防大队
三、依法受委托执法的单位
岭东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岭东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岭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岭东区司法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