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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文军劳务服务部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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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文军劳务服务部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11:29
2025年11月18日,岭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双鸭山市尖山区文军劳务服务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项重大事故隐患。
该单位正在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张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形,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