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托管”服务工作指引
岭东区司法局为新设立民营企业提供
“法律托管”服务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解决企业初创阶段的法律难题,岭东区司法局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法律托管”服务,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具体服务工作指引告知如下:
一、服务地址
岭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服务对象
我区范围内新设立民营企业均可。
四、服务期限
一般为6个月,经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可延长一定期限,但免费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五、服务方式
新设立民营企业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号码0469-4383148进行电话咨询。有托管意愿的,由区司法局协调律师事务所进行对接,并签订《“法律托管”协议》。
六、服务内容
(一)企业设立法律指导
对企业设立登记以及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等方面提出建议,供企业参考。
(二)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指导
1.就企业规范用工流程、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提出建议。
2.就企业现实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用工纠纷提出建议。
3.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进行劳动法相关培训。
(三)企业经营法律指导
1.对企业相关合同、协议等提出修改建议。
2.为企业经营决策提出建议。
3.对企业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进行培训。
4.对企业提供或接受担保、借贷等行为提出建议。
(四)企业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指导
1.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议。
2.就企业现有经营模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建议。
(五)企业主营业务、管理制度法律指导
(六)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指导
指导企业防范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控制人等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