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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受理涉企

行政检查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有效解决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现向社会公布区级涉企行政检查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区本级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逐利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三)任性处罚企业,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四)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五)变相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二、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在工作日时间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三、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受理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69-4383148

投诉举报邮箱:ldq4383148@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双鸭山市岭东区兴民路)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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