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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东政办发〔2018〕1号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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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东政办发〔2018〕1号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胜乡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岭东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61号)精神,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及《双鸭山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方式和机构
(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协调机制
成立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领导下的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推进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环境保护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岭东分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站、市规划局岭东分局、区广电中心、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岭东站、区旅游局、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双鸭山市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二)组织进行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工作
成立区级技术工作组,负责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工作。区技术工作组由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测绘部门、科研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协调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委派一名本部门相关管理或技术骨干参加。技术工作组负责制定《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提出区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和分布指导方案;审核和实地指导区和森工红线划定,核实评估和空间落地。聘请科研单位完成我区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1、区环境保护局、区发展改革局协调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2、制定印发《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明确划定范围、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各项技术要求。
(二)区级层面确定红线初步范围
1、区各相关部门提供主体功能区规划、各类功能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资料数据,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资料数据。
2、定性分析,定量评估。对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其他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判别核定严格管控空间边界,纳入初步红线范围。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各类功能区规划,确定评估单元、选择评估类型和方法、数据处理和模型运算,评估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敏感性,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纳入初步红线范围。
3、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技术,对禁止开发区、其他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进行空间叠加和综合分析,形成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初步结果图。以高精度遥感影像和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为底图,将初步结果图与底图进行叠合,进行聚合处理。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各类功能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相衔接。形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初步范围和空间格局分布指导方案。
(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完成红线划定、核实评估和边界落地
1、区技术工作组提出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和分布指导方案,指导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结合区指导方案,,组织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根据区域内生态功能区和环境敏感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其他各类保护地区划,充分与各类规划、区划及土地利用现状相衔接,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定,确定红线空间和边界落地,完成红线划定和落图。充分与森工辖区市林和相邻行政区进行衔接与协调,形成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完成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图。
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区技术工作组进行充分的技术指导,协助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进行实地核实评估和空间落地,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森工系统相关工作。
4、区技术工作组汇总收集相关材料,上报科研单位。
(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上报与审核
1、区政府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区环境保护局、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技术审核、论证并提出意见。
3、区政府根据市意见修改完善,必要时经多次上下,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由区政府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开展勘界定标
根据国家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以高清正射影像图、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地形图和地籍图等相关资料为辅助,调查红线各类基础信息,明确红线区块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详细勘定红线边界。选定界桩位置,完成界桩埋设,形成红线勘测定界图。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
三、职责分工
区环境保护局:
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推进组、技术工作组;提供按职责管理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的相关规划;提供各保护区或功能保护区的范围、主导功能和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数据;对本部门职责相关的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进行审核。
区发展改革局:
配合区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会同组织协调推进组工作;会同提供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材料;会同审核生态保护红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性;会同提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会同提供能源开发相关规划。提供我区相关统计资料。提供我区相关气象资料。
市规划局岭东分局:
负责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及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负责完成各部门提供资料的地理空间基准一致性处理,红线底图制作;配合组织技术工作组工作;配合完成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估、红线核定和基础信息采集、红线综合制图与成果集成工作、红线图件质量审核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经费保障和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岭东分局:
提供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规划等资料;提供省级以上地质公园范围及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提供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有采矿权、探矿权的空间边界;审核红线与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区建设局:
提供已批准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范围、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数据;审核红线与已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区农业局:
提供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的位置、范围、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提供上述相关区域规划、区划,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审核红线与相关规划、区划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提供重要农业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提供全市土壤类型分布数据;审核红线与相关保护区域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提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
提供重点保护草原区域的范围、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数据;审核红线与相关规划和保护区域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区林业站:
提供主管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国家级公益林、保护林地等相关规划;提供上述各类保护地的范围、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提供土地沙化和荒漠化敏感区的范围、图件和基础数据;提供全市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库;审核红线与相关保护区域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协调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双鸭山市林业局在我区的各林场相关资料。
区广电中心:
提供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区域范围、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审核红线与保护区域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岭东站
提供公路建设规划;审核红线与交通路网建设规划的协调性。
区旅游局:
提供旅游发展及景区规划;审核红线与旅游发展及景区规划的协调性。
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负责完成森工管理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确界、核实评估、空间落地,与我区衔接、叠加,汇入所在我区红线范围。提供森工管理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重点公益林等相关规划;提供上述及其他应划入红线的各类保护地的范围、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
双鸭山市林业局:
提供主管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羊鼻山林场、保护林地等相关规划;提供上述各类保护地的范围、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件等资料和矢量数据;提供土地沙化和荒漠化敏感区的范围、图件和基础数据;提供全市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库;审核红线与相关保护区域的协调性;审核相关确界落图。
四、进度安排
各单位在2018年1月25日前把相关资料提供给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宁昭亮,邮箱:ldqhbj@163.com。联系电话:4385737。
附件:1.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推进组名单
2.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推进组联络
员名单
附件1:
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协调推进组名单
组 长: 侯凯英 副区长
副组长: 杨军英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姜 军 区财政局局长
刘德利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人
成 员: 吕慧琪 市国土资源局岭东分局局长 蔺颜海 区建设局负责人
尹颜广 市规划局岭东分局局长
苗振国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岭东站主任
刘志刚 区农业局局长
杨 丽 区林业站站长
刘春来 区广电中心主任
赵传明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闫 罡 区旅游局局长
于沐鑫 区发展改革局(副科级)
宋兆旭 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野生动物保护局局长
姜明涛 羊鼻山自然保护区办公室主任
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赵传明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刘德利担任。
附件2:
岭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协调推进组联络员名单
区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岭东分局
区建设局
市规划局岭东分局
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岭东站
区农业局
区林业站
区广电中心
宁昭亮 区环境保护局
区旅游局
区发展改革局
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野生动物保局
羊鼻山自然保护区
http://www.sysld.gov.cn/ld/151/201801/c07_146972.shtml